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
(执行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月31日)
分时电度用电价格在电度用电价格基础上根据激发改能价[2021}1548号文件规定形成。
时段划分:
⑴夏季(6、7、8月):尖峰时段10时-11时、17时-18时、20-21时;高峰时段11-12时、14-17时、19-20;平时段:7-10时、12-14时、18-19时、21-23时;低谷时段:0-7时、23-24时 。
⑵冬季(每年11-12月及次年1月份):尖峰时段:17-19时;高峰时段8-9时、10-11时、14-17时、19-20时;平时段:7-8时、9-10时、11-14时、20-23时;低谷时段:0-7时、23-24时。
⑶其他季节(每年2-5月及9-10月):高峰时段9-12时、15-18时、19-21时,平时段:7-9时、12-15时、18-19时、21-23时;低谷时段 0-7时、23-24时。平段电价按电网代理购电平均上网价格执行,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0%;尖峰时段用电价个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根据冀发改能价[2021}1626号文件规定输配电价、辅助服务费用、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中的偏差考核费用、居民农业新增损益等不参与浮动。
本文章均来源于网络和各大公众平台,感谢各位的辛苦编辑,如有冒犯请联系本人删除!!!
联系方式:19149444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