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
(执行时间: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30日)
分时电度用电价格在电度价格基础上根据晋发改商品发〔2021〕479号文件规定形成,时段划分:尖峰时段:18:00-20:00(大工业用户每年1月,7月,8月,12月份执行),高峰时段8:00-11:00,17:00-23:00;平时段7:00-8:00,13:00-17:00,23:00-24:00;低谷时段0:00-7:00,11:00-13:00,浮动比例:高峰电价为平段电价上浮60%,低谷电价为平段电价下浮55%,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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