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
(执行时间:2023年4月)
分时电度用电价格在电度用电价格基础上按《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措施>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22〕55号)执行。
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6:00-7:00、9:00-11:30、15:30-20:00;
低谷时段:22:30-5:30;
其余时段为平段。
其中:7月至9月、11月至次年1月高峰时段中16:30-18:30为尖峰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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