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价格表
(执行时间: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30日)
分时电度用电价格在电度用电价格基础上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发改价格〔2021〕)878号》文件执行。
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9:00-11:30、15:30-21;00;
尖峰时段(1-2月、7-8月、11-12月)16:00-18:00
低谷时段:23:00-6:00
平时段:6:00-9:00、11:30-15:30、21:00-23:00。
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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