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总则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把电力需求侧管理作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电力经济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推进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助于优化工业用电结构,调整用电方式,提高工业电能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工业、电力和环境的平衡协调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能源消费革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都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为保障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系统指导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领域用能单位和电能服务机构通过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能源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制定本指南。
0.2 指南说明
策划:实施全面诊断,明确信息化和制度化要求,制定电能管理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并达到相应绩效。
实施:执行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实施方案,开展全面治理,保障用电可靠性、实施节约用电、需求响应、绿色用电、环保用电、智能用电等。
检查:采用自评价、第三方评价等方式,评价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配用电系统的关键特性和过程进行监测,对照目标指标评价确定实施绩效,并报告结果。
改进:采取措施持续改进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体系。
1 总则
1.1 目标
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应综合用能单位、电能服务机构、电网和政府的多重诉求,通过引导用能单位自主参与和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计划,实现电力供应安全、高效、绿色、可靠的政策目标,并提升用能单位的相关管理绩效。
1.2 原则
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应站在用能单位主体视角,体现“政府引导、用能单位主导、电网配合、服务机构支撑、电力市场机制配套”的原则。
2 工作基础
2.1 制度化要求
用能单位宜结合自身特点及相关要求,制定或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并确保有效执行。
2.2 信息化要求
2.2.1 总则
用能单位宜建设企业级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工业园区统一平台或能源管理系统,据此参与开展需求侧管理工作,包括需求响应、促进技术进步、提升用电管理水平等。
2.2.2 平台要求
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基本功能:
a)电力数据采集、计量管理、数据统计分析、历史事件查询、报表管理;
b)需求响应管理、平台系统监视和控制、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监督考核;
c)电力能效数据管理、能效对标管理、电能质量管理、电能优化管理;
d)故障诊断与定位、事故预警告警、记录分析和监控管理等。
3 工作内容
3.1可靠用电
3.1.1供配电系统可靠性
加强供配电系统基础管理和技术管理,以提高配电系统的可靠性,确保安全用电。
3.1.2用能设备设施可靠性
建立完善用能设备可靠性管理规范,并确保其贯彻执行。
3.1.3 电能质量
对自身供配用电系统进行电能质量检测和治理。
3.2 节约用电
3.2.1 节电方式
用能单位宜遵循“先管理、优工艺、再改造”的顺序开展节约用电。
3.2.2 管理节电
用能单位宜设置能源管理岗位,聘任专业电能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体系,并与相关管理系统(ERP/MES/APS/SCM等)有机融合,实现能源流-业务流-价值流的高效转化。以系统化管理思维,从单点转向全面、从部门转向全员的全面节能意识,持续改进电能绩效。
3.2.3 技术节电
用能单位宜根据自身特点、配用电设备容量和工艺运行要求等,采取技术措施、通过技术进步来实现电能节约。
3.3 电力需求响应
3.3.1 负荷管理
用能单位宜根据区域变电台站负荷曲线,结合政府和电网公司的电力安全应急管理要求,制订并执行负荷控制方案,协同生产计划与能源使用,实现错峰用电、移峰填谷等。
具体可在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支持下,加强电能电量管理,采取负荷预测、用电规划与电费预算等措施,利用峰谷电价差、可再生电能消纳等激励措施结合电力市场规则,合理配置用电负荷,节约电力电费。
3.4智能用电
3.4.1电力智能化运维
用能单位可在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或能源管控中心等智能化用电系统的支持下,实现电力系统智能化运维,促进智能制造升级。
3.4.2 智能分析与策略管理
用能单位宜充分利用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等智能化用电系统的数据分析能力,实现对电能等能源介质的智能化管理,实现电能数据的精准管理。
3.4.3电能供需耦合
用能单位宜提高电能信息化管理水平,参与“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调节,通过智能电网和能源互联网等平台,逐步并扩大电力需求侧和供给侧的双向互动,实现电能供需耦合。
文章参考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