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的大工业用户一般都是按两部制电价来执行,那么江苏省大工业用户的分时电价、最大需量电价是多少?
根据江苏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布的【2021】1327号文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了1、调整工业用电峰谷时段;2、完善大工业用电季节性尖峰电价。
1、调整工业用电峰谷时段
2022年1月15日起,将工业用电峰谷时段调整为:峰期8:00-11:00、17:00-22:00;平期11:00-17:00、22:00-24:00,谷期0:00-8:00,峰谷平各时段仍维持8个小时不变;
2、完善大工业用电季节性尖峰电价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大工业用电实施夏、冬两季尖峰电价。每年7至8月,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10:00-11:00和14:00-15:00,执行夏季尖峰电价,同时将17:00-18:00从峰期调整为平期;12月至次年1月,日最低气温达到或低于-3℃时,9:00-11:00和18:00-20:00,执行冬季尖峰电价。夏、冬两季尖峰电价,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
因为电力交易中心每月结算价格有浮动,以下大工业用户的尖峰平谷电价仅作为参考(具体以江苏省电力公司公示为准):
峰电价:1.1549,峰时段:8:00-11:00、17:00-22:00;
平电价:0.6716,平时段:11:00-17:00、22:00-24:00;
谷电价:0.2811,谷时段:0:00-8:00;
代征电费:0.0294,
最大需量用电价格:40
变压器容量用电价格:30